警察先生,警車可以亂停嗎?

 

作者:股滿意足

撰寫日期:2025/08/11

  警車可以違規停在紅線上嗎?筆者在202584日下午14:19時路過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2513弄和安東街交叉口時,注意到一台警車停在近轉角的紅線上(如圖1),如果它有閃警示燈,就不會去注意它,可是它沒有閃警示燈,也沒有閃雙黃燈的故障燈,所以就拍照下來,來談談為什麼它可以這樣停車?

 

1:停在紅線上的警車。

 

  先看一般民眾能不能停紅線?根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56條,是不能停紅線,停紅線的罰鍰金額是要處罰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罰鍰。那警車可以停紅線嗎?根據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113條規定,警備車在執行任務時,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違規臨時停車及違規停車限制,所以在執行任務時是可以停紅線。但是,非執勤時段違停紅線,則可視為一般民用車輛,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56條規定,要處駕駛人600元以上至1200元以下罰鍰。

 

  所以,這輛台北市大安分局的警車能不能停紅線?就看當時是不是在執行任務中?但是我們一般民眾當然沒地方查他們是不是在執勤,所以只能看警車當時的情況來猜它是否在執勤?以常識來看,若警車在執勤中,會閃警示燈,可是這部警車並沒有閃警示燈,而且車外後視鏡是收起來的,極有可能是車內沒人,車子上鎖的。那有沒有可能是警車執勤中,但是警示燈沒開?也就是說,警車執勤時也可以不開警示燈,所以來看一下警車的警示燈開不開的規定。根據「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」第二款規定,執行緊急任務(如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,馳往現場,或緝捕現行犯、逃犯等)時,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,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,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,若是非緊急任務(如執行專案勤務、路檢及重點巡邏任務,或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等。)時,啟用警示燈,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。所以,依照規定,執行任務時,可以,但也可以不要,啓動警示燈,因為用的是「得」,如果是「應」的話,那麼執勤時就要啓動指示燈。總而言之,這部警車,沒有開警示燈,不代表它沒有在執行任務中。

 

  這部警車能不能停在紅線上?就看它是否在執行任務中?若是,則可以停,若不是,則不能停。如果民眾去檢舉它,縱使它不在執勤中,最後查的結果也一定是合法可停。其實,筆者看到警車停在轉角紅線上,腦袋中第一個想到的是,為什麼它沒開警示燈或是閃黃燈的故障燈?因為這樣後面的人或車才不會撞上它!當警察的不是要保護人民嗎?避免人民發生意外而造成身體或財產損失,是警察的責任呀!所以,就算開這部警車的警察們在摸魚,至少開個故障燈嗎!要不然,被車子撞上了,還要跟上司解釋老半天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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